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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119期)“仙人跳”——敲诈勒索的手段

2018-12-18 21:52:16
导语

男欢女爱,乃人之常情。但就有不法之徒看上了这块“肥肉”,想方设法,利用美女牺牲色相,引诱男人“上钩”,再威胁男人索取大笔钱财,以为计谋滴水不漏。殊不知,还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经典案例

2017年9月18日晚上,吴某(男)联系了武某(男)一起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附近的某家饭店与罗某(男)、方某(男)及杨某(女)等人吃饭。饭后又共同到附近的一家KTV唱歌至次日凌晨,杨某以醉酒为由要求武某将其送回家。杨某和武某出门后,杨某就将武某带到家里。之后,杨某与武某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杨某突然变脸,对着武某又哭又闹,说被武某强奸,并马上打电话通知高某到她家里。高某到场后,就假装杨某的男朋友声称要报警。期间吴某联系武某并与方某共同到杨某家里,以帮助解决纠纷为由劝武某私了,后武某同意向高某支付人民币45000元。但由于武某身上没有这么多钱,吴某就说给一天时间武某去凑钱,明天下午6点前,钱一定要给到杨某,否则杨某闹起来,有武某好看的。次日下午2点,武某转账了45000元给杨某。原本以为事情平息了,但没过几天,杨某又以同样的理由要求武某给付50000元整,否则,就报警控告武某强奸。武某越想越不对劲,就到公安机关报警,最终在交付50000元时,公安机关将吴某、杨某、高某等人抓获。

经法院判决,吴某、杨某、高某、方某等人犯敲诈勒索罪成立。


(图片来源于网络)

概念



“仙人跳”代指一种利用猎艳心理给他人设计圈套,使受害人迫于恐惧心理的情况下交付钱财的行为,粤语俗称“捉黄脚鸡”。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律规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非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例分析



在上述案件中,吴某、杨某、高某、方某设计圈套,让武某踩入陷阱。在武某与杨某发生关系后,杨某声称被强奸,吴某、杨某、高某、方某利用武某的恐慌、羞耻心理,威胁武某支付金钱,否则就报警或者将此事公布出去,让武某遭受牢狱之灾、名誉扫地。而武某就是基于这种恐惧心理,向吴某、杨某、高某、方某支付了金钱。最终,吴某、杨某、高某、方某达到了占有财物的目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顾问》温馨提示



一般来说,好色、贪婪、经济比较宽裕的男性比较容易遭遇“仙人跳”。在遭遇“仙人跳”时,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和不法者有直接的正面冲突。不法者由采取敲诈勒索手段转变为抢劫手段,往往就是因为受害人对抗不法者,激发起不法者的暴徒心理,导致其暴力侵占受害人的财物。这时,受害人不仅损失财物,其身体也会受到伤害。所以,受害者可以先与不法者周旋,假装答应他们的要求,在给付金钱的同时保留好证据。在得到自由后,马上报警处理。当然,预防遭遇“仙人跳”,关键还是自己要循规蹈矩,不做违反道德、法律的事情,那么别人就算怎样设计陷阱都好,也不会陷害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