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律知识互动平台

专业知识分子奉献爱

温岭男子绑架勒索800元 逃亡11年——涉嫌刑事犯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

2015-06-03 16:53:19
         5月26日,温岭男子绑架勒索800元 ,隐姓埋名逃亡11年后被捕。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案件回到 2004年6月5日12时许,阮某伙同其他8人将一名姓郭的温岭人,从城东街道莘塘村绑架到横峰街道洋江村一出租房内,迫使他拿出300元,还叫他的叔叔送来500元,收了钱后才将郭先生放走。
 
    隔了一天,郭先生到横峰派出所报案。这是一起简单的绑架案件,接警后,横峰派出所民警很快在横峰街道洋江村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而阮某在事发后第二天,看到同伙被抓,立即逃离了温岭,逃往广东。
 
    等到同伙们被判了,阮某才回到温岭。阮某害怕同伙们出来找到他,于是隐姓埋名将自己改名叫“刘伟”,在温岭各地打工,找的都是临时工,而且每一个工作都不敢做长久,其中最长的一次也才做5个月。
 
    阮某说,这11年来,自己不敢用原来的身份,不敢坐动车,不敢坐飞机,不敢开房间,也不敢交朋友。他还强迫自己去适应“刘伟”这个名字,忘记自己原来的名字。“我甚至害怕睡觉的时候说出自己的真名,天天告诉自己‘我是刘伟’。”
 
  26日下午,温岭市横峰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横峰街道屯田村某鞋厂将阮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