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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女大学生举报父亲开车打电话得到奖励——妨碍安全驾驶

2015-05-09 16:16:04
     
      5月7日,湖北高速交警官方交警微博接到一条特殊的举报信息,一位女网友向警方举报自己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接打电话。省高警总队经过调查,证实被举报人和举报人确实是父女关系,其父承认接打电话的违法事实。为什么女儿要举报父亲呢?
 
  8日上午,省高警总队就此条举报进行了调查,举报人陈琳(化名)今年23岁,大学毕业刚参加完研究生考试,7日跟随父亲从洪湖回武汉,照片上显示的拍摄时间是7日下午17是08分,地址是S13武监高速(汉洪高速),当日晚上她也跟自己的父亲进行了沟通,告诉父亲自己向交警举报了他接打电话的违法行为。她希望交警部门还是要对父亲的违法进行处罚,能给父亲一次教训,避免再出现这样危险驾驶的行为。
 
  随后,高速交警与陈琳的父亲陈根(化名)取得联系,他表示,刚听说女儿举报自己开车违法行为时,还有点无法理解,后来觉得女儿确实说的很有道理,她是在对家人的生命负责,也是对家人爱的一种体现。
 
  陈根告诉交警,当天因为外地朋友要到武汉和他来见面,在高速开车时朋友打电话过来,习惯性的就接听了。看到女儿为自己安全担心的样子,再听交警讲述了开车接打电话的风险和一些事故案例,他深刻认识到平常驾驶养成的坏习惯,往往会酿成严重的后果,是对自己和家庭以及别人的不负责任。他承诺,在今后驾驶过程中一定不边开车边接电话、发短信。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68%的司机有过开车打手机的行为,打电话时反应速度是正常情况2倍,视野范围缩小近一半,开车打手机事故风险是正常情况下的4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的驾驶行为,可以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记2分。
 
  鉴于被举报人陈根(化名)对违法行为认识深刻,且保证今后遵守交通法规,高速交警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处罚。同时省高警总队依据《高速公路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对举报人陈琳(化名)给予100元奖励。
 
  看似不近情理,但这是这位大学生对父亲的爱,我们为这位父亲有个还女儿点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