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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籍男子在鹤山盗窃同居女友9500元获刑——涉嫌刑事犯罪盗劫罪

2015-04-24 15:08:33

    广西籍男子李某与毛某于2010年在广东工作时认识,后发展成情侣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2014年9月,李某在与毛某同居生活期间,先后四次趁毛某不备,盗走毛某放置在鹤山市龙口镇某出租屋内银行卡提取现金。同年10月,李某被抓获归案。审理过程中,李某通过其亲属一次性退回8000元给毛某,并取得毛某的谅解。
 
  近日,鹤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