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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蒲城女童求学寄宿姑姑家 遭其公公多次猥亵——涉嫌刑事犯罪猥亵儿童罪

2015-03-18 17:35:02
         这名8岁的女童寄住在蒲城姑姑家,但遭其姑姑的公公多次猥亵被判。六旬的老头了,遭人唾弃。那是在2013年冬季,为了上小学的洋洋上学方便,洋洋在农村的父母就让她寄宿在县城的姑姑家。洋洋与同龄的表姐被安排住在姑姑公公的房子里,姑姑的公公王某已经60岁,3人同在一张大床上休息。
 
  2014年夏季的一天,洋洋妈妈在给洋洋换洗衣服时,无意中在洋洋的内裤里发现了异物。洋洋妈妈顿生疑惑,询问了洋洋一些情况后就立即报案。
 
  据警方侦查,2014年2月的一天深夜,姑姑的公公王某趁洋洋熟睡之际对其进行了猥亵。初次得手后,年已6旬的王某并未有罪恶感,随后又两次在深夜对洋洋实施了猥亵行为。曾被惊醒的洋洋虽然感觉王某的行为不对劲,但只有8岁的她并不太明白这些,也没有给家人说。
 
  事发后,王某虽然取得洋洋家里的谅解,但蒲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淫秽的方法猥亵女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日前,王某因猥亵儿童罪,被蒲城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决后,被告人王某服判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