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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女子冒用姐姐身份出国 被判偷越国境罪 缓刑三个月

2015-01-16 21:21:59

  江苏通州一女子自己不能出国,便冒用姐姐名义出国,且频繁往返国内。笔者今日从江苏通州法院获悉,该女子因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女子姜某要出国打工,2009年办理相关手续时,被相关部门拒绝。姜某仗着自己和姐姐长相差不多,就用姐姐的身份证再次办理手续,并成功以其姐姐的身份去了日本打工。至案发时,姜某还频繁回国。

  姜某案发后才悔悟,都怪自己不懂法。

  我顾问网刑事律师专家提醒,随着出国劳务越来越多,建议出国劳务人员能严格按照我国国境管理法规的规定办理出国、归国手续,避免回国还被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