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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研究生偷窥女大学生上厕所 判拘役缓刑2年

2015-01-15 00:01:50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郭姓研究生大学将毕业之际,潜入台北教育大学4楼女厕,把手机当成镜子偷窥在隔壁间林姓女大学生如厕,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秘密罪判处郭拘役55天,缓刑2年。缓刑期间保护管束,并应缴交3万元(新台币),完成六场两性关系相关的心理辅导课程。
     
  法官认为,郭某因无法排解课业及感情双重压力,竟到女厕偷窥女大生上厕所,造成被害人内心恐惧,且只承认以肉眼偷窥,没有使用工具,至今未与被害人和解,实属不该。但考虑郭受高等教育,愿深自检讨和与家人一同积极面对己身问题,表示悔意,应无再犯之虞,因此谕知缓刑2年。

  判决指出,郭的偷窥工具是智能型手机,虽然照相功能已损坏,但手机屏幕是黑屏时有镜面效果,郭去年4月16日下午,先潜入台北教育大学4楼女厕躲藏,透过手机黑屏镜面反射偷窥隔壁间林姓女大生上厕所,被害人惊觉有异后,冲出女厕呼救,经教官到场逮人,报警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