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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被判死刑者无罪出狱

2015-01-13 23:42:01
  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履新后不断释放“宁可错放,不可错判”的信号,一批陈年积案相继得以昭雪,这当然是社会力量与司法纠错机制共同进步的结果,而受害人家属锲而不舍的长年申诉鼓呼也是重要的推动力量。这组文章呈现的这批已被宣告无罪并申请了国家赔偿的受害者,最长的曾身陷囹圄18年。在他们重获自由之后,凝视他们历经沧桑的容颜,以及时过境迁的“案发地点”,是对他们坎坷际遇的告慰。迟来的正义亦是正义,造成这些冤假错案的根源,几乎都与破案压力之下的刑讯逼供、忽视程序正义、依赖口供证词判案有关。在大部分得以昭雪的案件中,真凶意外落网、被害人“死而复生”等偶然性因素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更值得期待的是尊重程序正义与法治精神的刚性准则。
 
  2001年6月24日,福建福清纪委信访接待室门口一声巨响,纪委的司机吴章雄被炸身亡,拉开了一场持续12年的离奇案件序幕,至少五个家庭被卷进此案。而时任中福公司经理的陈科云和他的司机吴昌龙成了重要嫌犯。
 
  2001年9月11日,9·11事件轰动世界,“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升级为“恐怖事件”,9月18日,吴昌龙熬到第53天,实在熬不住,被迫作出了第一份有罪的供述,“供认”出曾经给姐姐吴华英婚姻带去痛苦的男人杜捷生。杜捷生被抓后,又交代出江西籍铲车司机谈敏华,及曾帮自己开过车的王小刚。嗣后,警方宣布“6·24福清爆炸案”侦破。12月5日,福清市公安局向上呈送的为专案组主审的二等功请功报告被退了回来。案子里的五大疑点被列出来,要求福清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4年12月1日一审判决,陈科云和吴昌龙被判处死缓,杜捷生和谈敏华有期徒刑10年。所有被告全部当庭喊冤上诉。
 
  2006年6月1日,福州中院一审重审开庭,没有任何新证据,公诉书的措辞也一字未改。所有被告依旧上诉,但从此之后案件就再无消息,一停就是5年。
 
  在这期间,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没有一天是在等待。她成了一个职业访民,从市到省再到京,无数次奔波都失望而归,却让这个曾经的弱女子越挫越勇。
 
  2011年4月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在诸多律师和媒体持续关注之后,转机已在暗暗发酵,2013年除夕前一天,陈科云和吴昌龙突然得到变更强制措施的转机,以“监视居住”的方式,走出看守所。2013年5月3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告陈科云,吴昌龙等5人无罪。四个月后,福州中院对5名被告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共支付陈科云、吴昌龙等42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金,并向5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萧山劫杀案五青年:迟到的正义,终究也还是正义
 
  1995年3月20日,杭州萧山农垦一场附近发生抢劫杀人案,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被人扼杀抛尸,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8月12日,命案再度发生,在萧山坎山镇,出租车司机陈金江被杀害抛尸路边。这让正在进行严打整治行动的当地公安系统感到迫切的破案压力。
 
  两个月后,田孝平第一个被捕了,因伙同他人抢劫了一辆货车上的两名男子。随后共有17名年轻人接受了问询,最终,20岁的宾馆门卫陈建阳、21岁的饭馆厨师田伟冬、19岁的装潢工人王建平和20岁的轧钢厂工人朱又平被留下。在后来一审的庭审上,田孝平曾承认说,“一半是我指认,一半是公安人员指示我的。”
 
  事实上这5人并不是一个特别熟悉的小群体,但是,当时他们没有申辩的机会,关押在各处的几个人经历的却是完全相同的噩梦。王建平被当做案件的突破口,而田伟冬受到的刑讯尤烈,但始终是零口供。
 
  一份份认罪报告在此情况下出炉了,但因为互相矛盾,漏洞百出且缺乏最基本的证据,使得侦查阶段格外漫长。过了足足一年,萧山区检察院才首次将该案报送至杭州市检察院,但不久就被退回补充侦查。又过了半年,1997年6月2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才正式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
 
  庭审当天,该案涉及的34名证人,无一人出庭作证; 惟一出示的物证,是一块砖头大小的石头,而这块被认为是徐彩华遇害案中的凶器连最基本的血迹、指纹鉴定都没有,判决书上也未提及。最像样的证据只是一份证词,据称是一个叫朱富娟的卖淫女做出的,其曾听说,陈建阳、王建平等人杀了一开车的男司机,但这个“朱富娟”消失了。在2003年5月的再审中,陈建阳说自己不认识朱富娟,甚至怀疑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个人。
 
  半个月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田伟冬、陈建阳、王建平被判处死刑,朱又平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唯一认罪的田孝平判得最轻,无期徒刑。此后,除了田孝平外,其余四人均提起上诉。
 
  他们分赴浙江各地监狱服刑,这一关就是将近18年。连最刚烈的田伟冬也放弃了申诉,而是在每年写总结时都提到认罪,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尽可能多的减刑。而他们也确实获得了多次减刑,唯一不同的是王建平,他自己从来没有停止过申诉,后来因为担心申诉影响到自己在监狱里的表现,不得不通过他人带纸条托父母代为申诉,但均石沉大海,至2005年,极度绝望的他偷偷磨了刀片割脉自杀,未遂。经历过自杀的王建平在新疆服刑时增强了求生的欲望,“因为只有活着出去,才能洗刷身上的冤屈。”
 
  奇迹在他们都即将服刑期满的时候姗姗来迟了。2011年7月27日,杭州警方在组织命案攻坚战中,意外发现一盗窃前科人员“项古顶”的指纹信息与1995年发生在萧山的抢劫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信息一致。经侦查,杭州警方于2012年12月1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项生源(即“项古顶”)立案,5天后项生源被抓获归案。2013年1月4日浙江省高院决定对萧山案立案复查;一周后田伟冬刑满释放;不久后朱又平、陈建阳、田孝平、王建平先后假释;2013年6月25日浙江高院开庭再审“萧山案”,一周后公开宣判,认定5人均与两起杀人案无关,同时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的定罪量刑。
 
  赵艳锦:失去的3307天
 
  2013年2月6日上午,外面寒风刺骨,赵艳锦瑟缩着被带进保定市看守所提审室,“判决书不用念了,你也知道是无罪。”法官说,“出去好好过日子。”
 
  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潦草得让赵艳锦有些不敢相信。走出看守所,在灿烂而温暖的阳光里,她眯起眼睛怔怔地站了好一会儿,竟然有些恍惚,十年,3307天的牢狱生涯终于结束了?
 
  赵艳锦是河北省安新县端村镇大河南村人,精明强干的她跟丈夫在镇里最热闹的地方做着水果生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2001年9月24日傍晚,住在赵艳锦对门的李桂兰家6岁的孩子赵紫旭失踪。在李桂兰报警后,警方首先把曾与她们发生过节的赵艳锦纳入调查范围,但赵艳锦没有作案时间,调查一时陷入僵局。
 
  在警方的调查审理阶段,唯一的证人郭万祥又在安新县看守所“因故”死亡。“证人都死了,证据一个没有,唯一的证据就是我的有罪供述,但那是在刑讯逼供下我受不住而不得不承认的。”赵艳锦说。
 
  在看守所待了整整四年后,2005年12月23日,保定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因为缺乏有力证据,当庭宣判赵艳锦无罪释放。但毕竟顶着杀人犯的名声,赵艳锦夫妇不堪闲言碎语,很快就随妹妹远赴乌鲁木齐,重操旧业做起了水果生意。
 
  但令赵艳锦没想到的是,仅仅在她被无罪释放几天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就提起抗诉。抗诉的原因是“迫于受害方家属的压力”。2006年7月7日,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一年后作出判决:以“事实尚不清楚”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8年4月1日,赵艳锦在乌鲁木齐第二次被捕。“当地派出所突然打电话来说要去所里了解一些情况,我没多想就去了,但到了就被保定警方控制,理由是我‘在逃’。”
 
  22天后,保定中院开庭。在控辩双方均没有提交新的实质性证据的情况下,判决结果却从无罪变成了无期。赵艳锦提起上诉,两年之后河北省高院又一次裁定,“事实尚不清楚,且违反诉讼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当年8月10日,中院再一次判决还是无期徒刑。赵艳锦再次上诉,一直到2011年5月23日,河北省高院才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保定中院判决,赵艳锦无罪,不负担赔偿。但毫不知情的赵艳锦又在看守所熬了600多天。
 
  2013年5月2日,赵艳锦拿到63万多元的赔偿,但夫妇俩都不能接受,“十年光阴,两个人的苦难,不是这点钱能够弥补的。我们甚至可以不要钱,只要把那些打我们抓我们的人绳之以法”。
 
  李怀亮:糊里糊涂的十二年
 
  13年前那个7月的晚上,河南叶县湾李村的杜玉花带着13岁的女儿郭晓萌(化名)到村边的河堤上摸蝉蛹,可跟在身旁的女儿一转眼就不见了,呼喊了半天无人应答。杜玉花带着一丝侥幸回到了家里,发现女儿并没有先回来,一家人顿时惊慌失措,搜寻一夜无果。第二天,有人在河的下游发现了一具裸死的女尸,经法医鉴定证实就是郭晓萌,系被强奸杀害。
 
  围观的村民里就有李怀亮,时年35岁的他已婚并育有两女。本来只是想看个热闹的他,很快因为头晚也在河堤上摸蝉蛹而和其他30多个人一起被警方列为嫌疑人,排查之后,只留下了他。
 
  2003年8月,叶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怀亮有期徒刑15年,但几个月后就被平顶山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原被告双方都不满意,到处申诉,被害人母亲杜玉花更是多次扬言要“自杀”。
 
  不久后的8月3日,平顶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五个月之后,河南省高院再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年4月11日,中院再次判处李怀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河南省高院又在五个月之后以同样的理由发回重审。
 
  此后,该案七年无人问津。除了李怀亮的姐姐、做过十多年民办教师的李爱梅,她在弟弟出事后就离开了教师岗位,一直奔波在申诉的路上。
 
  支持李爱梅判断的不仅仅是多年的印象,一切的证据也都在指向李怀亮无罪。在2003年警方的第一次开棺验尸中,检验报告称,郭晓萌是A  型血。而李怀亮是AB型血,但在现场却检出了O型血。而在警方的尸检报告中,郭晓萌身上并无出血伤口,李怀亮身上也无出血伤口。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怀亮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这在司法机关内部早有定论。河南省政法委2007年也曾发过一个案件评查通知,明确指出此案应作无罪处理,并点名道姓追责。可案件一拖就是12年,监狱里李怀亮也已经白了头,连看守所的所长都换了几任。终于,2013年4月25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宣告“李怀亮无罪,立即释放”。
 
  出狱不久后李怀亮提出了379万余元的国家赔偿要求,最终获赔98万元,此时金钱的意义也仅仅在于为他日后的生活提供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