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律知识互动平台

专业知识分子奉献爱

入狱14年后被无罪获释

2015-01-13 00:14:13
    曾因“故意杀人罪”黄家光被判无期徒刑,14年后被宣判无罪获释。记者10日从海南省高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黄家光”案已经进入评查阶段,案件的问责程序即将启动。
 
     1994年7月,海南省琼山市东山镇发生一起因两村械斗引发的命案。2000年,经过法院一、二审,黄家光被定为主犯之一,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同时,黄家光和父亲黄举志也开始对案件申诉。日前,海南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被宣告无罪,当庭获释,海南高院向黄家光支付赔偿金160余万元。
 
     相关专家表示,在本案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无罪辩解也表现得不够重视,对有罪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把关不严,而且对黄家光的申诉没有引起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