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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海老人刘某文革期以反革命 侮辱诽谤领袖获罪 35年沉冤昭雪改判无罪

2015-01-06 16:48:19
     35年沉冤昭雪 耄耋老人再审改判无罪
 
  1970年因"反革命言论"和多次攻击领袖被判刑
 
  7月7日,一起发生在"文革"期间的历史冤案,经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再审,撤销原判,被告人刘某被宣告无罪。
 
  1970年9月7日,刘某因"反革命言论"被浙江省镇海县人保组和军管组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文革"结束后,刘某不服提起申诉。1979年9月,镇海县人民法院复查认为刘某的行为不构成反革命罪,但其多次侮辱诽谤党的领袖,公然进行人身攻击,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遂以诽谤罪改判刘某有期徒刑三年。
 
  再审虽然摘掉了刘某"反革命"的帽子,但仍然留有尾巴,多年来刘某心头一直存有块阴影,故一直向有关部门申诉。2005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再审认为刘某"文革"期间,在田头劳动或其他场合对社员多次讲有损于党的领导人的言语并不构成犯罪。遂判决撤销前二次有罪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当庭宣判后,已年逾八旬的刘某:"我坚信会有平反昭雪的这一天。今天,我如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