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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被告人车载"伪基站"发广告获缓刑

2014-12-30 21:47:59
  驾驶载有“伪基站”设备的汽车,非法占用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基站使用的频率,通过“伪基站”设备发送医疗、楼盘、家具等广告内容的短信,造成手机用户网络中断,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15日开始,被告人洪某成驾驶载有“伪基站”设备的汽车,在广东省江门市辖区、中山市古镇镇银泉酒店停车场处,向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用户的手机发送广告短信,27日被接报赶到的公安人员人赃并获。经统计,被告人洪某成利用“伪基站”设备共发送短信3万余条,造成周边移动手机用户通信中断3万多人次。法院认为,洪某成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