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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20支仿真枪被判十年后撤诉”案 小贩求判无罪

2014-12-29 22:26:35
          各法院判决罪名、轻重不同,主要原因是有些案件若直接按枪案判,对当事人处罚会过于严厉,超过当事人、公众理解承受范围。这是法院在现行枪支标准下无奈之举,虽然个别案件实现罪刑相当,但对那些被认定真枪的被告人而言极不公平,这就是同案不同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对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枪支作出立法解释。
 
          小贩卖20支仿真枪被判十年后撤诉一案再起波澜。在检察院已经撤诉情况下,王国其出人意料地提出上诉。面对朋友们的询问:“检察院撤诉不就没事了吗?为什么还要上诉?”王国其回应说,他一定要法院给个无罪判决。
 
          在国家严打制造、买卖仿真枪大背景下,与王国其案类似案件层出不穷,对于卖仿真枪的处理方式也五花八门。公开案例显示,有认定贩卖枪支重判,有以非法经营罪轻判,还有悄声无息撤诉……王国其的辩护律师周玉忠说,公安部规定枪口比动能1.8J/㎡的鉴定标准非常严苛,导致很多买卖仿真枪的人变成买卖真枪,且往往贩卖数量巨大,若按真枪来判不知有多少人要判死刑,法院不同处理方式实属无奈之举。
 
          2009年10月,王国其在广州一德路玩具市场贩卖仿真枪仅1个月就被警方带走,他贩卖的20支仿真枪中有18支被鉴定为真枪,而在他眼里,这些枪只是伤不了人的玩具。随后,广州越秀区法院认定王国其非法买卖枪支18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8月,王国其的命运出现转机—广州中院启动案件再审程序,8个月后刑期由十年改成四年。因改判刑期低于法定刑以下,案件要经省高院复核,最高院核准才能生效。14个月后,省高院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再审结果,发回越秀法院重审。重审期间,越秀区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王国其的起诉,越秀区法院裁定允许撤诉。
 
          王国其在法院判决的第九天提交上诉状,要求法院改判涉案的仿真枪不属于枪支,自己并无非法买卖枪支的主观故意,判决其无罪。“撤诉后从理论上讲,还有重新起诉王国其的可能性,如果是无罪判决,对王国其的心理抚慰会好很多。不过,两种结果的国家赔偿机关没有改变,都是广州中院,因为是中院的二审生效判决让王国其坐了四年牢。”王国其的辩护律师周玉忠说。
 
          至于撤诉原因,越秀检察院提交给法院的申请中写的是“证据发生变化”。“此案证据五年没一点变化,不知道检察院所说的证据变化是什么?”周玉忠表示不解。南都记者试图联系主办检察官,但得到的回复是案情过于复杂,不方便接受采访。
 
          至于以后会不会重新起诉王国其,检察院表示不方便透露。王国其说:“撤诉总感觉有些不清不楚,我还是想拿个无罪判决书,想让法院说清楚,我卖的仿真枪到底是不是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