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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房管局长行贿10万元 被判缓刑

2014-12-27 21:50:38
         近日,洛南县人民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向商洛市房管局原局长李某行贿10万元的程某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缓刑两年的刑事判决。
 
         家住山阳县的程某为承揽商洛市明珠花园保障性住房工程,于2012年5月以送茶叶为名,到商洛市房管局原局长李某办公室,将内装10万元的一个茶叶盒放在李的办公桌上说:“我从山阳来给你带了些茶叶,工程的事让你费心了。”然后离开。后在李某的关照下,程某中标位于商州区刘湾办事处明珠花园保障性住房小区7号楼工程。
 
         今年6月,李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免职后,程某于7月16日向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7月21日,受商洛市检察院指定,洛南县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批准对程某予以逮捕。
 
         11月24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洛南县法院开庭审判,考虑到程某有投案自首行为,从而对程某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缓刑两年的刑事判决。涉案的商洛市房管局原局长李某也将面临法律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