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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个体户臧某杀死6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判死缓 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终获无罪释放

2014-12-03 17:07:18
         被控伙同他人故意杀死六人两次被判死刑的富锦市个体功商户臧某,今天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当庭释放。
 
  有司法专家认为,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和无罪推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1998年,臧某因被控伙同他人在富锦市、大庆市两地故意杀死六人的恶性案件,而被大庆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臧某死刑,臧某不服,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案被高院发回重审,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审理仍判处臧某死刑。臧某不服,又上诉至省高院,被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臧某的辩护人律师始终坚持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观点,最终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采信,今天臧某被宣稿无罪,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