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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村民赵作海涉嫌故意杀人罪冤狱案—错案翻案

2014-12-01 15:53:29
       回顾时间1999年,河南村民赵作海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只因两人曾发生冲突,警方认定无头尸体系赵振晌,凶手是赵作海。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谁曾想到,就在“杀人犯”赵作海服刑11年后,“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原来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法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1997年10月30日夜,赵振晌携自家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就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自行车,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以捡废品为生。因2009年患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
 
2010年5月5日下午,省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2010年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2010年5月8日下午,省法院召开审委会,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