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律知识互动平台

专业知识分子奉献爱

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无罪释放辩护成功

2014-11-08 18:50:27
案由
 
  潘某家属找到律师后,律师和嫌疑人见面,经过详细了解后,律师们集体研讨结果,认为提出公诉机关的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一是是潘某庭审中提出侦查人员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二是关键证人证言存在较大瑕疵,无论从买卖毒品数量、次数以及金额方面,证言均存在相互矛盾之处,疑点重重,故不应予以采纳;三是其他证据均无法认定潘某有贩卖毒品的行为。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予认可,潘某不承认有贩卖毒品的事实。同时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发现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中没有潘某贩卖毒品的犯罪现场证据,在指控的毒品数量及含量成分的证据方面无法相互佐证,存在较大漏洞。
 
  结果
 
  经法庭审理查明后,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由于证据不足,法庭建议公诉机关撤诉,潘某无罪释放。